转自:草原云
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
会议现场。
会议宣布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章程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具体内容,为规范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内部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特邀委员涵盖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代表,兼具专业性与广泛性。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修订章程及相关规定、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行为、受理检察官异议申请等。
据悉,此举将为规范检察权运行、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闭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