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于2025年11月28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因在安徽富煌钢构(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收购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视界”)的评估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被处以250万元罚款;该项目负责人孙凯刚及签字评估师赖明磷、谢刚凯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元,3人合计被罚180万元。
评估项目背景:富煌钢构收购中科视界估值11.4亿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5年3月3日,金证评估与富煌钢构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受托对中科视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10日,金证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以收益法评估结果11.4亿元作为结论,签字评估师为赖明磷、谢刚凯,项目负责人为孙凯刚。
五大违法事实:从核查缺失到独立性不足
安徽证监局调查发现,金证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五方面未勤勉尽责行为:
一是对主要客户及订单核查不到位。 金证评估以中科视界2024年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营收,但走访主要客户时仅记录访谈内容,未关注收入确认及验收时点准确性、验收单等关键问题。另案查明,中科视界与四家客户的业务不应在2024年确认收入,虚增当年营业收入2465.64万元,导致评估基础数据不准确。
二是未核查盈利预测关键支撑材料。 金证评估使用2025年1-4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情况验证预测增长率合理性,但未对该期间营收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必要核查,且获取的业绩快报及收入成本大表未经中科视界盖章确认。
三是评估独立性缺失。 评估期间,金证评估与富煌钢构、中科视界相关方就估值反复沟通,在缺乏充分业绩预测支撑材料的情况下,应上市公司要求调整盈利预测数据并提供多套估值方案,最终按各方一致同意的11.4亿元出具报告。
四是未记录其他权益投资估值过程。 中科视界参股公司合肥海图微电子(以下简称“海图微电子”)按最近融资估值11.5亿元确认股权价值6052.04万元,但评估底稿中未见该估值公允性的合理性分析。
五是评估结论形成日早于重要资料获取日。 评估结论形成日为2025年5月10日,而中科视界提供最终版本盈利预测数据的时间为5月22日,不符合评估程序规定。
申辩与复核:监管驳回“形式瑕疵”等辩护
金证评估及相关责任人曾提出申辩,认为跨期收入影响甚微、2025年1-4月营收数据属辅助验证、多套估值方案是专业服务、海图微电子估值记录缺失为形式瑕疵、盈利预测数据无实质变更、无实际损害且过错较轻等,请求免予处罚。
安徽证监局复核后逐一驳回:指出金证评估未充分关注收入确认问题,依赖审计报告不能免除自身核查责任;2025年1-4月营收数据未经确认不符合准则;未获充分支撑即形成估值方案属独立性缺失;海图微电子估值作为非经营性资产组成部分,未记录分析过程并非形式问题;评估结论形成后仍获取重要资料违反程序;量罚已考虑违法情节,金额适当。
处罚决定:公司罚250万元,3名责任人各罚60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安徽证监局作出最终处罚:
| 当事人 | 处罚措施 |
|---|---|
| 金证评估 | 罚款250万元 |
| 孙凯刚 | 警告,罚款60万元 |
| 赖明磷 | 警告,罚款60万元 |
| 谢刚凯 | 警告,罚款60万元 |
上述罚款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缴交国库。安徽证监局指出,金证评估的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服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孙凯刚等3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次处罚再次凸显监管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在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中,勤勉尽责与独立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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