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文璇 济南报道
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
“近年来,全省法院在严厉惩治失信行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信用修复工作,助力被执行人回归市场、经济再生。”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兼执行局局长孟祥刚介绍了法院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严格限定纳失条件,做到精准惩戒。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其1至3个月的缓冲期。
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
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实现高效解禁。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
优化单次解禁制度,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提高履行能力,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务工等活动的,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出行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减少失信存量。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失信名单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为其卸下“失信包袱”。
孟祥刚表示,今年1-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
2024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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