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足联”)昨日公布了涉及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准入、转让、参赛资格递补的多项政策文件,并明确规定俱乐部若违规签署“阴阳合同”将被降级。
财务约定 支出与薪酬限额明确
根据中足联文件,俱乐部单个财年税前总支出不得超过的额度分别为中超6亿元、中甲2亿元、中乙5000万元;国内球员个人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500万元、中甲300万元、中乙120万元;俱乐部国内球员平均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300万元、中甲150万元、中乙50万元;外援个人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300万欧元、中甲150万欧元;外援税前年薪总额限额为中超1000万欧元、中甲400万欧元。
根据中足联的处罚措施,将对总支出、球员薪水、奖金超出限额的俱乐部进行罚分。如俱乐部采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方式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或违规发放薪酬,一经查实,即剥夺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在下一年度降级至低一级别联赛,涉事球员将被处以禁赛24个月的处罚。
准入规程 梯队规模调整 女足不再强制
准入方面,中超俱乐部不再强制要求配备女足,中超俱乐部要下设至少5支不同年龄层次的梯队,中甲至少4支,中乙至少3支;申请准入的俱乐部不得欠薪,奖金标准应当书面公示。
俱乐部转让方面,申请转让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均需不存在与行业内单位或个人的逾期债务;俱乐部一个赛季中仅可进行一次重要股权转让。
递补原则 中超“升二降二”顺序明确
递补政策方面,新赛季中超继续采用“升二降二”升降级制度,具备递补资格的为2支降级球队及中甲第三、四名。递补原则如下:
若联赛为“升二降二”,递补资格仅限原降级两俱乐部及下一级别联赛第三、四名;“升三降三”则对应原降级三俱乐部及下一级别第四至六名,以此类推。
连续降级俱乐部不允许连续递补,若首年降级递补回原联赛,次年再降级则失去递补资格。
递补顺序优先由上赛季本级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若不足,再由下一级别联赛符合准入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低级别升级球队失格时,优先由该级别后续球队递补,再考虑原级别降级球队。
文/本报记者 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