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本次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与被担保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果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宗良、Foster Chiang、刘世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汇(含新增、续期及正在生效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933,163份股票期权。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登记完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481,500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6,89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完成回购注销。
综上,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74,662,897元增加至176,760,670元,总股本由174,662,897股增加至176,760,670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予以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制定及废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管理其经营活动,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同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本次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与被担保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业务往来对象协商确定,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果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将为下述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
注:汇率按2025年11月24日美元/人民币汇率1: 7.0847进行换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25WN5R
3、法定代表人:李明芳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87号
5、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9月30日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鸿通科技7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鸿通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11、鸿通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新增担保有效期为实际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正在履行且尚未到期的担保以实际合同签署的有效期为准。
3、担保金额:公司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4、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前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绝对控制权。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2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
关联董事蔡宗良、Foster Chiang、刘世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TPK集团含TPK Holding Co.,Ltd.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嘉(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宸鸿电子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全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传诚进出口(厦门)有限公司、香港商宸盛光电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等。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预计金额均未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TPK集团(指TPK Holding Co.,Ltd. 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TPK Holding Co.,Ltd
董事长:江朝瑞
实收资本额: 4,066,637,590元新台币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13之18号
主营业务:触控感应器、触控模组、触控荧幕、ITO玻璃及保护玻璃相关产品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5年9月30日,TPK Holding Co.,Ltd.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新台币84,332,403千元、净资产新台币38,335,574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48,435,103千元、净利润新台币1,037,637千元。
2、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及租赁
住所: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新台币1,356,537千元、净资产新台币-51,619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2,049千元、净利润新台币65,299千元。
3、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峰
注册资本:1,542.85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4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座11层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通讯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电子设备、办公耗材、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除外);自主借阅设备软硬件的研发;图书销售;图书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6,307,299.12元、净资产-9,074,093.7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468,275.68元、净利润-3,233,468.97元。
4、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91号七楼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06,857,033元、净资产115,008,192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4,097,660元、净利润18,171,958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交易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意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需要持有较大数额的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同时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汇(含新增、续期及正在生效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业务,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1、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的情况,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可分多次申请。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
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933,163份股票期权。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登记完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481,500股。
3、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6,89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完成回购注销。
综上,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74,662,897元增加至176,760,670元,总股本由174,662,897股增加至176,760,670股。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将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和“或”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和“或者”。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