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云南日报
11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草案)》《云南口岸服务条例(草案)》《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司法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作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州(市)地方性法规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李志明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该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返乡就业培训成效不明显问题质询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研究)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浩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的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徐彬、任军号、罗红江、杨亚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同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审查有关法规案、决定草案。(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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