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目前,为了解决“一老一小”的照护问题,国内多地在“老幼共托”上进行着探索,通过让“一老一小”在同一个屋檐下得到照护,既减轻家庭负担,又满足代际融合的需求。
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祖辈协助带娃这一现象较为常见,这就使得老年人和幼童的生活,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存在多重交集。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增长,以及多孩带来家庭结构的变化,很多老年人正面临,明明自己已经老了,但上面还有需要照料的“老老人”,下面则是“小小孩”,两头都要顾。
也就是说,在社区生活半径内,一些家庭的确需要有同时委托照料老年人和儿童的需要,而如果能够“一站式”接送,那自然能减轻家庭的照护压力。
但是,如果只是将养老机构和托育机构“粘在一起”还是不够的。这是因为,养老和托育之间,存在着客观壁垒,其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行业标准、从业许可、人员资质和照护规范都有不同。仅以照护人员为例,由于从业资质、所需技能、服务内容等存在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老幼共托”机构,需要配备两套不同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来分别对老年人和幼童实现照料,缺少能够跨群体服务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另外,老年人与幼童生活所需的日常用具也有所不同,免疫力也有差异,如何避免老年人与幼童,在有限的空间内发生“代际冲突”,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换言之,“老幼共托”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空间粘合,而是需要打破相应壁垒,完善相关机制,细化相应照护标准和安全规范,储备对口的复合型人才,让“老幼共托”在设施建设和规范服务上有章可循,能够高质量长效运转。更为关键的是,要打破社会服务设施一定要严格按照年龄划分管理这一思维定式,其他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不妨也可以以“老幼共用”的家庭视角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从而更好地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