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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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2:42:1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25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云南省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危险化学品是重要的基础工业原料,具有爆炸、易燃、自燃、氧化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窒息性等危险特性,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产品。本次监督抽查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无机类产品、有机类产品、氯碱产品、工业气体产品和化学试剂等五大类,主要检验依据有:GB/T 338-2011《工业用甲醇》、GB/T 337.2-2014 《工业硝酸 稀硝酸》、GB/T 209-2018 《工业用氢氧化钠》、 GB/T 3634.1-2006 《氢气 第1部分:工业氢》和GB/T 626-2006《化学试剂 硝酸》等,主要检验项目有:外观、性状、含量、密度、色度等主要质量安全指标。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等13个州(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32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13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云南省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要严格行政许可,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入口关”;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检查、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或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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