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实习记者 孙小琴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8月21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北京诺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二项违规行为:以私募基金形式成立运作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渊合伙”),泽渊合伙至今未备案;将泽渊合伙部分基金财产挪作他用。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