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可)“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有效保障审查工作稳定性、连续性,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5年8月1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3周年有关情况,并宣布将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市试点委托“转正”。
为落实2022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健全经营者分类分级审查制度”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试点委托北京等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试点委托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效。
“3年来,总局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1288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4%,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3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的预期目的,获得了各方积极评价。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着力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查流程,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双二十”内部要求(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超过20天),今年以来的平均受理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4.7天、17.9天,整体审查时间仅为32.6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处于前列。
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能审查,不仅提升了自身监管能力,也带动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支持了企业依法合规投资并购。3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予以禁止,对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等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
试点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六省一市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工作。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韦浩介绍,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回应该局关切,不断优化业务系统、规范审查流程、加强业务指导,为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期间,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433件,约占全国试点委托案件总量的40%,涉及交易金额6746亿元,处理事前商谈66件,取得了积极成效。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涉及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八地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3年来,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07件,涉及交易金额超过7727亿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军表示,在试点过程中,该局持续提升审查质效,平均审查时长从2022年的19.04天,压减至目前的16.83天。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提升审查质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更多贡献。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了1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了3起经营者集中,引发社会关注。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于佳木介绍,这些案件的审查决定充分彰显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在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以及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将更多执法资源集中在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推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在预防垄断行为和维护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