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接群众举报,接连查处两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醴陵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两位举报人,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共发放奖金40万元。
5月7日,有群众举报称王仙镇大屏山村村民张某某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报后,王仙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迅速联合王仙派出所到现场核查。经查,张某某家中存放了大量生产“响中王”的化工原材料和制药工具等。此外,在其位于白兔潭镇金牛社区的作案车辆内,执法人员也发现了大量镁铝合金粉、高氯酸钾等非法生产原材料,以及沾药的防静电胶鞋、防伪标签、包装箱等。
针对现场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查处并封存原材料和半成品,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3月26日,茶山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筱溪村村民凌某涉嫌非法生产违禁品“湘30”。接报后,茶山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茶山派出所连夜排查,最终确定非法生产窝点为凌某家中。
执法人员在凌某家中查获大量烟花爆竹成品和半成品,以及珍珠岩粉、装药模具等生产原材料和工具。
据查,3月23日至27日,凌某伙同白兔潭镇泉源村村民林某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从浏阳市大瑶镇购得用于制作烟花爆竹的原材料,并将原材料非法储存在凌某家中。执法人员当即对查获的原材料和包装半成品进行封存,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醴陵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和醴陵市关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举报奖励的相关规定,分别对上述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共发放奖金40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 张移珍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8月5日1版 原标题《分别提供重要线索 两人各获奖20万元 湖南醴陵市接连查处两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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