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30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为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国”),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6,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 成都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近日公司获悉,成都建国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核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建国所持有公司的1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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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建国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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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影响
成都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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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