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徐刚
据央广网报道,7月27日,有网友爆料称,内蒙古经乌高速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出现一幕特殊场景:10余辆“老头乐”整齐排成两队,试图从该入口驶入高速公路。据了解,此事发生时当地遭遇强降雨,国省干道出现较深积水,这些“老头乐”车主为借道通行,才在收费站入口处排队。不过,这一行为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拦截,所有车辆均已被劝返。
“老头乐”是一种低速电动车,凭借价格低廉、操作简便等特点,成为部分老年人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高速公路作为封闭道路系统,对通行车辆有着严格的安全标准,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本就被明令禁止驶入。“老头乐”的安全性能、制动系统、防护措施均无法满足高速行驶要求,一旦进入高速路,不仅会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更可能引发连环追尾等重特大事故。因此,“老头乐”不能上高速应是社会共识。
此次“老头乐”集体上高速事件的确有特殊之处。据警方通报,此次“集体闯关”事件源于强降雨导致国省干道积水,车主们为赶时间选择借道高速。这种“抄近路”的想法情有可原,但是否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则有待商榷。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若因此大开方便之门,看似提供了方便,可同时也会给车主带来安全风险。
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事件中收费站工作人员展现了治理的温度与底线智慧。他们以柔性劝阻及时化解了高速上的潜在风险,守住了安全红线,未让“弱势”成为突破规则的通行证。这种克制与人性化处理,是规则与情理之间宝贵的平衡点。然而,劝返只是权宜的句点,而非根本解决之道。若仅满足于“堵”而忽视“疏”,那么下一次暴雨来临,“老头乐”车队仍可能如雨后春笋般在另一处高速入口悄然集结。
此次事件亦暴露出交通管理中的“灰色地带”。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低速电动车上高速,但现实中,此类车辆在城市道路、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大量存在。部分车主缺乏法规认知,或对“禁止上高速”的规定存在侥幸心理;而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往往面临“执法力度与民生关怀”的权衡。尤其是面对老年群体,强硬处罚可能引发舆论争议,柔性劝导又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多维度施策。首先,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与应急管理是关键。地方政府应加强道路排水系统建设,提升极端天气下的道路通行韧性;同时,制定更精细的应急交通预案,明确低限速车辆可替代的通行路线,避免用户因无路可选而违规。其次,强化老头乐的规范管理,推动生产标准升级,强制要求车辆配备基础安全设施,并通过社区宣传、驾驶培训等方式提升用户的安全意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非标车”,应逐步淘汰,而非简单禁止后放任其无序流动。此外,探索“低速电动车专用通道”等创新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特定群体提供合法出行空间,亦是值得尝试的方向。
“老头乐”上高速的口子不能开,这既是法治的底线,也是生命的红线。治理之道,在于既不能因“弱势”而放任违规,也不能因“需求”而漠视安全。规则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治理的温度,则体现在对特殊群体的关怀。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构建一个“规则明确、设施完善、选择多样”的交通生态系统。
责任编辑:郭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