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洛阳发布
官宣!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住房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住建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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