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经中共中央批准,海南自贸港定于今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介绍,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将继续保持与内地之间的便捷往来,除部分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需要接受查验之外,大多数货物以及所有的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
封关后的海南岛全岛 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王昌林表示,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新阶段的开始,也是一项长期持续推进的任务。将抓紧做好后续准备工作,帮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封关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测试。
王昌林介绍,封关后的海南岛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现阶段封关政策措施 可概括为“四个更加”
王昌林介绍,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一线”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个“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
封关后到海南出差旅游 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海南自贸港封关后将设立“二线口岸”,供货物、物品、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在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通行。针对大家关注的封关后进出海南会不会不方便的问题,王昌林明确回应说,“大家到海南出差、旅游等,都和现在一样,不需要额外办理证件。”
他强调,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这对于加快吸引全球优质要素集聚,促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现行封关制度设计,除部分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需要接受查验之外,大多数货物以及所有的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封关前后没有变化。为了避免在“一线”实施的开放举措冲击内地市场,需要在“二线”精准管理,涉及的货物主要有三类,包括“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以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
“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将继续保持与内地之间的便捷往来。未来各类主体特别是广大旅客,进出海南岛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还将享受到更好的旅行体验和购物体验。”王昌林说。
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税收改革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零关税、低税率和简税制安排。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介绍,总体方案发布以后,财政部已经陆续出台了离岛免税购物,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落地海南,助力自由贸易港发展。不断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适时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继续实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结合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安排,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也就是允许岛内居民能够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这项试点工作,我们将尽快开展,提升岛内居民的获得感。”
廖岷介绍,财政部还在稳步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工作。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研究工作,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进行测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