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在高中录取通知书中混入广告单一事引发关注。
7月21日,石门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经核查,精茂眼镜店提出为皂市镇中心学校考取县一中、二中的34名学生赠送一张购买眼镜的优惠宣传单。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了该优惠宣传单,此宣传单系额外附送,不在密封的录取通知书之内。该局已约谈涉事学校负责人,并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在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语境下,高中录取通知书竟公然夹带广告,既令人愕然、费解,又让人“浮想联翩”:眼镜店的广告单究竟是怎么“混入”录取通知书的?背后有没有利益勾兑?约谈也好,处理也罢,前提要直面问题、查清事实,否则,即使追责问责也难以服众。
公众怀疑背后藏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并不奇怪。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连文具都禁止广告,何况是象征教育权威性、严肃性和纯洁性的录取通知书?况且,近年来,教育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对于法律规定、教育政策,涉事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连家长都知道“录取通知书是比较严谨的事情”,学校岂能不知道、不设防?事实上,不管具体原因是什么,当附带广告单的录取通知书出现在家长面前,作为“守土者”的学校就已失职。
当地教育局连夜发布通报,看似雷厉风行、态度坚决,实际上未触及事件核心问题,未回应公众关注焦点,即这家眼镜店的广告单是怎么突破防线,堂而皇之地“混入”录取通知书的。而且,通报中对“仅有一所”“额外附送”等细节进行强调,也有辩解的嫌疑。
当地高中录取通知书签发、投递工作有无漏洞,也值得追问。录取通知书从来不只是薄薄一张纸,而是学生过往奋斗历程的总结,更是求知路上的一个新起点,理应得到学校等各方的严肃对待。
眼镜店广告“染指”录取通知书,再次引发社会对“教育沾上铜臭”的担忧。尽管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入侵教育并非个案,一些商家处心积虑、无孔不入,不惜动用各种关系将产品“打入”校园,通过“小手拉大手”掏家长腰包。家长对此颇有微词,但有时敢怒不敢言。
总之,录取通知书夹带广告是触碰底线红线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彻查事件背后的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