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我是公司投资者和债券持有人。请佛山建发董事长和公司董事长仔细阅读贵司公告2021-062的条款。第七款业绩承诺是22-24年每年1.18亿业绩,未达成则在24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三十天内给予现金或质押股份补偿。但贵司目前正式公布24年度审计报告已经超过 30天。为何仍未就该公告及对应签订的协议与相关方进行落实并公布,这样是否已经违反该公告的内容,请公司注意不要给深交所因为该事情而给公开谴责,影响形象
董秘回答(文科股份SZ00277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相关股东正积极推进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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