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吴婷) 日前,在浙江某新材料公司厂区,安全总监陈林指着手里的商洽函对记者说:“现在市里指导服务组来厂前必发预约函,服务内容、时长写得明明白白。”
这份随“十不准”同步推行的安全生产入企指导服务商洽函,是新出台的《入企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十不准”(试行)》首条“开展指导服务要提前与企业沟通,征得企业同意后方可开展指导服务(包括回访),不准未经预约擅自入企”的具体实践。
入企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不能随意要求负责人陪同、不得未经预约擅自入企、严禁推销有偿服务、不准妨碍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近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入企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十不准”(试行)》,以十条刚性纪律为涉企安全服务划清边界。
“过去最怕突击检查打乱生产节奏。”看着入企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十不准”政策漫画版宣传材料,常山某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坦言,新规第五条“不着制服、不要求负责人陪同”的条款,让企业感受到尊重。“指导服务组着便装、带方案来,全程不强制要求主要负责人陪同,对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有理有据,清楚明白,非常高效!”
“服务做在执法前”,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为企服务的理念正转化为实效。截至6月底,全市通过预约式指导服务,为80余家重点企业排查隐患500余项。“我们积极推动企业将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内部隐患自查自纠管理,推动企业从‘他律’向‘自律’转变。”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相告,此次推出的“十不准”,意在理清指导服务与行政检查界限,坚持“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以企业诉求为导向,用精准服务换取企业安全发展“加速度”。
“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不是放纵违法行为,而是为了帮助、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更好地赋能企业安全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对指导服务中发现具有现实危险性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提醒指导后,企业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依然要依法启动相应程序,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下一步,衢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着力构建“指导规范、响应及时、闭环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