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案。新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登记备案流程、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以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
根据修订后的制度,长城汽车将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具体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债务违约、股权结构变化等情形。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
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及时登记备案,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记录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登记工作,并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为防范内幕交易,长城汽车强化了保密管理,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内部处分,包括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还要求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不外泄。
此次修订是长城汽车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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