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登报“喊话”该煤矿61名职工限期回单位上班一事,引发关注。该公司发布的《启事》称,职工赵某等61人无故多次或长期旷工不上班,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求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限期返回单位并确保出勤正常。逾期不到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让公众感到困惑不解的是,明明已经“无故多次或长期旷工不上班”,而且“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那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事就是,何苦还要大费周章地登报“喊话”?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长期旷工的员工“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回单位上班,且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单位会给他们机会”。这就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该公司何以“宽厚”“容忍”到这种地步?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未及时返岗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也有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
有法可依,可还是要登报“喊话”,只能说明该公司拿旷工的员工毫无办法。从社会常识来说,企业当然应该有人力成本核算,用人也要遵循市场化规则。一家企业怎么会被员工轻易“拿捏”,这已然超脱常识,和大众能够理解的雇佣关系相去甚远。这恐怕会让很多普通打工人,尤其是很多正在职场中打拼的年轻人感到难以接受。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既然企业离开了这些长期旷工的员工也可以照常运转,那么他们所在的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是否本来就有“冗余”之嫌?或许,比起那些被喊话的员工到底有没有回来上班,公众更关注的应该是潜藏在某些国企内部的“铁饭碗”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第一次有国企登报喊人“回来上班”。去年10月,国企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喊话”4名员工回来上班。只不过,这一次的旷工员工竟然多达61人,比上一次的情况要严重得多。这也让很多网友发出疑问: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问题存在?
无论如何,登报喊职工“回来上班”的事情,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该辞退的辞退,该清除的清除,该处罚的处罚,比起一味的纵容,此类事件更应该成为当下国企加快改革的契机。彻底摒弃“铁饭碗”思维,拥抱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改革,才能为国企的长远发展带来不竭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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