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AI换脸”实施盗刷银行卡、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AI换脸”诈骗案,嫌疑人符某利用非法获取的195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和AI换脸软件,登录了被害人的支付账户,盗刷银行卡进行消费。
2024年3月19日,犯罪嫌疑人符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符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购的方式,非法获取了195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随后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通过AI换脸软件,以“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了23名被害人的金融平台支付账户,其中,非法更改了5人的支付密码和绑定手机号,冒用了1人的支付账户绑定的银行卡,购买了两部手机,共计人民币15996元。
其间,符某曾试图利用AI换脸,突破多个金融支付平台的“人脸识别”认证系统,但只在某金融支付平台得逞。
检察机关认为,符某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0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符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要求其承担15996元公益损害赔偿金、删除存储的所有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符某表示认罪认罚。
另外,针对本案暴露的某金融支付平台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目前该金融支付平台已完成整改。
来源: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