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SZ)公告,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姬昆先生转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姬昆先生在爱迪尔担任独立董事期间(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因爱迪尔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爱迪尔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姬昆先生作为爱迪尔时任独立董事,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姬昆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