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加征消费税的起征点由零售价格(不含增值税)130万元降至90万元,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早在201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根据最新公告,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另外,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超豪华小汽车的价格界定从“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下调为“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并将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动力类型车型纳入征收范围,强化了消费税的引导功能,也更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效应,促进税制的公平。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消费者买超豪华车需要多花多少钱?目前小汽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据此计算,此次征收范围影响的是含税开票价格101.7万元至146.9万元区间的新车。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金融时报》记者据此计算,消费者若购买一辆90万元(不含税价)的小汽车,新政之后需要额外缴纳9万元的消费税。
不过,对于大多数的汽车消费者而言,这一政策并无实质影响。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根据近9年的价格促销变化测算,针对超豪华车的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是随着市场促销价格大幅变化的对应调整。这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是正常合理的调整。
在超豪华车加征消费税的起征点降低背后,是不断下降的汽车价格。近日,“上海浦东玛莎拉蒂”公众号发布消息,玛莎拉蒂Grecale限时价格已低至38.88万元起,与官方指导价相比已经降价20余万元,引发市场关注。这是近年来汽车促销幅度不断加大的缩影,就连普通消费者曾经难以企及的品牌豪华车也不得不在下滑的销量面前放下“身段”。
据崔东树介绍,自2019年以来车市促销幅度不断增大,2025年6月豪华车促销幅度逐步达到26.8%的高位。针对不含增值税130万元的车型,目前促销幅度达30%,也就是促销39万元,当年130万元的豪华车现在平均测算降价到90万元,基本与2016年制定税收政策时的基数是一致的。
“超豪华小汽车调整到90万元的基数是很合理的,体现了车市变化和税收调整的合理关联对应,确保税基相对稳定,实际并没有加大征税范围。”崔东树同时表示,超豪华车的数量仅车市规模的千分之一左右,对一般消费者没有任何影响。
另外,前述公告还明确,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明确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并明确二手车的定义,可以激活二手车存量市场,拉动消费,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李旭红表示。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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