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工作调整原因,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以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福安先生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崔美芝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信衍彪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东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年龄原因,苏理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信衍彪先生、刘东升先生及崔美芝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苏理先生的辞职,会导致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故其辞职在补选的独立董事到任之日生效。在此之前,苏理先生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行及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刘福安先生的辞职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刘福安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辞职人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完成了工作交接。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以上离任人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3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4人。
(四)本次会议由刘福安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志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宋民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民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张文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文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34)。
(二)《关于选举倪元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倪元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3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滕明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3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由全资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3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3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选举暨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变更,董事会需按程序进行改组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选举了董事候选人,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倪元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候选人如下:
1. 选举张志军先生、宋民松先生、张文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到期日。
2.选举倪元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到期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上述候选人任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滕明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到期日。
上述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张志军,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农艺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现任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滨州市政协常委,山东农业贸易促进会会长、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军民融合突出贡献个人”山东省“勇于创新”奖先进个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齐鲁乡村之星”、山东“十佳三农人物”、连续六年获得滨州市优秀企业家“金狮奖”等荣誉称号。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宋民松,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任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总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张文国,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倪元颖,女,汉族,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食品工业研究所工程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学校B类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果蔬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滕明尚,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山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曾任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博兴分公司财务部长,滨州中谷麦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延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延永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延永先生担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延永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延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完成了工作交接。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李延永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延永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
至202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7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8:00一一11:30,下午2:00一一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
联系人: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3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融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融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确定,授信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由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等事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3年。
上述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事项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
四、对公司影响
本次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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