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知库)
2025年7月12日,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的消息,日前,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快速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内蒙古宝宏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间,未经许可将固废硫酸钙违法贮存、堆放于厂区仓库和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厂院内,并且未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做好“三防”措施,导致固废渗滤液渗漏扩散,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该公司蒋某某(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涉嫌污染环境罪。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提示:各企业和单位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不仅危害公共利益,还可能触犯法律,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如发现污染环境行为,可及时拨打110或者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乌海公安一周内破坏的第二起污染环境案件。
2025年7月6日,据乌海公安消息,日前,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破获一起生态环境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嫌疑人黄某某(乌海市久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杨某某(乌海市久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员工)未经审批,擅自在企业厂区内的国有林地和草地上采砂取土售卖,并利用非法采矿后形成的采坑,收容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谋取利益,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2025年7月11日,据乌海市公安消息,日前,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依法快速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件,1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嫌疑人刘某某(系内蒙古森鸿信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在其工厂内非法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三氯异氰尿酸),并组织工人非法进行生产作业活动,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部署,2025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五督导组增派力量进驻乌海市,从督促指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入手,推动乌海市全方位开展整治,一揽子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监督执法、污染防治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