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案的处理,我司深刻体会到了中国法院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的显著成果,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2025年1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丛收到了来自中外双方当事人的感谢信,看到合资公司能够继续正常经营,他的心中感到无比欣慰。
此前,因中外股东间产生理念分歧引发一系列复杂纠纷,合资公司治理一度陷入“僵局”,后来究竟是如何化解矛盾、促成和解的?事情还要从2023年9月说起……
那天,金丛接手了一起看似普通却又异常棘手的案件——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知情权纠纷。
二十多年前,这家合资企业在中外双方合力经营下发展迅速,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等荣誉。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因中外股东各50%的股权结构存在天然隐患,在经营理念发生分歧后,合资公司治理陷入“僵局”。其间,双方曾协商转让股权、外方退出在华投资均未果。
僵持下,外方股东向龙湾区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请求合资公司提供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会计账册等公司资料,并明确提出将视情提起后续境外仲裁、诉讼。为防止合资公司财务账册等重要资料在诉讼期间被篡改或销毁,外方股东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
金丛意识到,这个案件承载的不仅是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更关乎一家拥有千余名员工的合资企业的生死存亡。
“必须确保在维护外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让合资公司因行为保全而陷入经营困难和生存危机,这是我们一直秉持的保全理念。”金丛告诉笔者,他立即组织团队对保全申请进行了充分研判,依法作出了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并以复制封存的方式组织实施,兼顾了双方合法利益,为法院赢得信任、促成调解打下了基础。
“要真正化解这场纠纷,必须跳出案件本身,寻找一揽子解决方案。”谋定后动,金丛向双方充分释明了当前形势,并从法理、情理建议双方考虑诉讼成本与风险,尝试一揽子解决纠纷。
起初,双方对此都持谨慎态度,气氛一度十分紧张。
面对这样的僵局,金丛没有放弃,与团队共同制定了“审判+调解”同步进行的方案,一方面依法推进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开庭审理,查明相关事实,作好裁判准备。另一方面在庭审中向双方充分释明,指出因合资公司治理陷入“僵局”,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只是双方股权纠纷的一个环节,仅凭本案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多年纠纷,合资公司还将面临系列诉讼并存在解散、清算风险,可能影响千余名员工的就业稳定。
在调解过程中,金丛和他的团队组织开展了十余次线上、线下调解,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向双方充分释明了诉讼成本和商业风险,引导双方放下成见,重建信任。
在一次次精心组织、专业耐心的调解后,最终,双方就外方股东减持股权比例但保留合资性质、股权交易价格、章程与合资合同修订等达成了整体和解方案。
在签署调解协议当天,法院积极对接工商、税务、外管等单位,为股权变更登记、税务处理、股转资金出境等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办妥全部手续,和解方案得以顺利履行,合资公司在股权结构变更后继续正常经营。
“通过本案的审判和调解,外方当事人对中国法院非常认可,故同意在合资合同修订中将争议解决方式由外国仲裁变更为合资公司注册地温州法院管辖。”外方当事人代理人由衷赞叹。
“用心用情,才能让每一起涉外案件成为传递中国司法力量的‘重要窗口’、架起中外互信的‘连心桥’。”金丛感慨道。
案件已尘埃落定,以“如我在诉”意识,用“东方经验”化解中外当事人“心结”,以司法温情促进理解的余韵依然不绝。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周霄阳|摄影:王莹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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