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丹阳日报)
近日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荆林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名弄虚作假骗取护照人员
6月30日
一男子至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申办护照
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
该男子自称洪某明
但与另一公民洪某文相貌极为相似
经民警进一步核实
该男子正是洪某文
其曾持旅游签证在国外非法务工被发现
故此次为再次出国非法务工
在申办时冒用双胞胎兄弟洪某明的身份
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洪某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以虚假理由骗办护照
其行为已构成弄虚作假骗取护照
7月8日
公安机关依法对洪某文处以罚款的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丹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