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万元到-1,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万元到-1,075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万元到-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继续亏损。
2.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万元到-1,075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274.1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4.9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4.8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本期亏损同比减少。本期公司对鞋类线下门店进行优化调整,门店数量有所减少,鞋类业务收入相应减少;受市场竞争等影响,公司预计鞋类业务本期将亏损。鉴于上年末公司完成现金收购资产,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精密金属结构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工装夹治具业务,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公司预计现金收购资产本期将实现盈利,致使公司总体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智造”)、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工业”)拟分别与关联人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937.73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向昆山珍展租赁房屋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27.55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哈森智造拟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7号房(W3)南车间一层,房屋租赁面积2,684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35年7月15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515.33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51.53万元(含税)。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哈森工业拟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9号(W4)北车间一层,房屋租赁面积 2,200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35年7月15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422.40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42.24万元(含税)。
昆山珍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陈玉珍先生、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陈怡文女士、陈春伶女士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昆山珍展同为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昆山珍展为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昆山珍展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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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哈森智造租赁昆山珍展房屋
1、合同主体
甲方: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7号房(W3)南车间一层,租赁面积2,684平方米,用于乙方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35年7月15日止,租赁期限为10年。
4、租金、物业费等收费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月租金计人民币26,840.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322,080.00元;租赁期总租金计人民币3,220,800.00元。租金金额为含税金额。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房租,先付后用。
(2)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月;月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16,104.00元;年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93,248.00元;租赁期总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1,932,480.00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含税金额。物业管理费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二)哈森工业租赁昆山珍展房屋
1、合同主体
甲方: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9号房(W4)北车间一层,租赁面积2,200平方米,用于乙方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35年7月15日止,租赁期限为10年。
4、租金、物业费等收费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月租金计人民币22,000.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64,000.00元;租赁期总租金计人民币2,640,000.00元。租金金额为含税金额。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房租,先付后用。
(2)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月;月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13,200.00元;年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58,400.00元;租赁期总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1,584,000.00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含税金额。物业管理费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本次租赁房屋定价均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陈玉珍先生、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陈怡文女士、陈春伶女士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本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1月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主办公楼、厂房等用于办公、仓库等,租赁期限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总租金128.28万元(含税)、物业管理费106.90万元(含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智造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7号房(W3)中车间,房屋租赁面积3,374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35年2月28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647.81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64.78万元(含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工业已于2024年3月8日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9号房108室,租赁房屋面积3,3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4日起至2034年6月30日止。2025年2月24日,哈森工业与昆山珍展就该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房屋面积不变,将自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6月30日期间的租金及物业费调整为612.86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调整为64.51万元(含税)。
4、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原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半导体”)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9号房中车间101室,房屋租赁面积1,656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35年3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317.95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31.80万元(含税)。
上述哈森智造、哈森工业、哈森半导体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与昆山珍展达成一致,对上述哈森工业和哈森半导体向昆山珍展租赁房屋的面积在哈森工业及其子公司之间调配,自2025年7月1日起哈森工业租赁面积减少819平方米,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哈森半导体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租赁总面积保持不变,由于租赁到期日的不同,本次调整导致公司新增关联租赁金额13.76万元(含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