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谢岗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正式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洛川县位于延安市南部,属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素有“苹果之乡”和“陕北粮仓”美誉。 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这个位于陕北高原的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为何能在全国众多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走进洛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科技感十足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让人眼前一亮。 “这是我们投入使用的第四代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全流程的闭环监管。”看着面前大屏幕上实时显示的各办案区视频画面和数据分析,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冯彦军向记者说。 在冯彦军看来,执法规范化建设既需要科技支撑,更需要理念创新。 2023年以来,该大队创新推行“1234”工作机制,即围绕法治建设一个目标,明确服务和监督两个定位,打造三项优质服务(赋能增效,用心服务保障执法安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实事前把关;聚焦难题,代理服务做好非诉执行),强化四项监管措施(推行管辖异议法制指派制、推行“四表联动”监督制、推行执法办案“质+量”双向通报制、推行案件回访制)。 “这套机制成为提升执法质效的‘金钥匙’。”冯彦军认为。 在案管中心,民警正将“警情一览表”与“受立案表”“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统计表”“拘留收执信息表”作比对,即通过“四表联动”进行网上巡查监督。 “系统会自动比对110接警信息和案件办理数据,对即将超期的环节提前预警。”民警赵小丹边说边展示最近的一条预警记录:某派出所一起伤害案件临近立案时限,系统自动推送提醒,避免了程序违法。 “法制工作既要严格监督,更要主动服务。”针对行政罚款执行难问题,大队创新推行非诉执行代理机制。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已催告缴纳43600元,代理申请非诉执行15人,其中11人在法院受理后主动缴纳。 在执法监督方面,大队建立三级案件会商机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2024年共组织案件会商97次,公检协作研判21次,有效提升办案质量。目前,该局行政拘留执行率保持在100%,行政处罚执行率达99.09%。 “您好,我们是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想了解您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这样的回访电话,法制大队民警白莉每天都要打上好几个。2024年以来,大队已回访案件当事人124人,收集意见建议19条,全部落实整改。 货车司机王某就是回访制度的受益者。他的账户因涉案被冻结后,通过回访电话反映情况,法制大队立即协调解冻。“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问题。”王某专门送来锦旗致谢。 目前,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正在谋划执法风险管理系统,准备与毗邻县区建立“法制联盟”,实现对个案办理情况智能检测,精准预警指导案件办理,并计划选派民警到法院、检察院等跟班学习,不同角度练兵,培养法治思维。 荣誉是起点不是终点。洛川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锋表示,洛川公安将持续以“法制工作”为抓手,在执法规范化、监督精细化、队伍法治化等方面持续发力,用公安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用公安温度全力服务人民群众,用更高水平的公安法治化建设为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生活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