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通过“三步三轮”调解模式,在立案审查阶段由书记员快速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将简单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修复功能。
张某与吴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订婚时张某家人向吴某家人给付了见面礼、彩礼、红包等共计2万余元。订婚后,双方因商议结婚事宜产生矛盾。张某与吴某及其父母沟通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婚约财产。吴某及其家人认为,双方已经订婚,现张某一方要求退婚,且退婚将对女方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不同意全额退还婚约财产。
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之间分歧不大,书记员运用情感沟通、情绪疏导及换位思考等调解方法,经多轮耐心劝解,最终双方就彩礼退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到位。
“三步三轮”调解模式
“三步三轮”调解模式是一种漏斗式分层递进解纷机制,针对不同复杂程度的民事纠纷,通过案件分流实现分层调解。该模式根据案件争议程度和法律关系复杂性,在立案审查、应诉送达、庭审三个阶段实施差异化解纷策略。
简单案件(争议小、法律关系单一):如民间借贷、小额债务纠纷等,适用立案审查阶段的第一轮调解,由书记员通过情感疏导快速化解。
普通案件(争议较大、法律关系较复杂):如合同纠纷、相邻权争议等,进入送达应诉阶段的第二轮调解,由法官助理运用事实分析和说理调解。
疑难案件(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如继承纠纷、重大侵权案件等,需在庭审阶段由员额法官进行法律释明和风险研判的第三轮调解。
该模式通过对调解主体与职能分层匹配。书记员侧重情感沟通与情绪疏导,适用于初步接触案件时的矛盾缓和;法官助理侧重事实查证与道理阐释,适合需要厘清基本事实的中度复杂案件;员额法官侧重法律适用与风险释明,对应需要专业法律判断的疑难案件。
2024年以来,双河口法庭在日常办案中运用“三步三轮”调解模式,调解结案率达77.1%。该模式通过书记员以情动人、法官助理以理服人、员额法官以法育人和科学分流、专业协同与情感融合,既提升了纠纷化解效能,更以司法温情消弭社会裂痕,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解。(通讯员:成娟)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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