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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13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上交所于13日发布多项配套业务规则。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业务规则制定修订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本次共发布了新制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等3项业务指引,以及修订的《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等2项业务指南。
上交所资料图证监会前期发布的意见中明确了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的基本要求,科创成长层指引从业务规则的角度对有关要求加以细化。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实施后,上交所将聚焦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突出更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这个改革重点,把好准入关。
同时,科创成长层指引就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上交所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督促科创成长层企业、持续督导机构诚实守信,围绕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预先审阅是上交所参照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要求,在企业申报前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把关的服务。
据介绍,本次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是充分参考境外市场经验,进一步提升上交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乃至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整体质效的重要创新。
根据预先审阅指引等规定,发行人申请预先审阅时,需要充分说明申请的必要性;上交所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对发行人的申请进行把关。同时,发行人应参照相关规定,高质量准备和提交预先审阅申请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围绕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是为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指引发布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即可适用。
根据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发行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请发行上市的,鼓励其按照规则规定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中介机构需要对发行人认定和披露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记者刘羽佳、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