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亭亭)“要深刻剖析问题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善于从业务上、管理上、制度上查摆原因。”……近日,广东省检察院组建了由分管院领导带队的3个调研小组,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下称“专项督察”)推进情况,分赴韶关、汕头、中山等地开展集中实地调研,深入基层,面对面指导督促整改。
专项督察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院针对基层检察院最关注的“查什么、谁来查、怎样查”等问题及时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明确专项督察“路线图”。广东省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聚焦2023年以来巡视巡察、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反向审视等已经发现的问题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逐一剖析背后可能存在的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将司法责任制要求贯穿检察管理全过程,动态监测律师代理案件情况,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落实“每案必检”要求,采取“智能+人工”方式,对每宗案件办案全流程进行检查,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形,并及时通报检务督察部门分析研判。
记者还了解到,广东省检察院从提升质效、为基层减负等角度出发,特别注重融合推进,将巡察整改监督与专项督察结合起来开展调研督导,针对2024年被巡察的6个市检察院存在的涉及案件办理等司法责任落实问题,向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发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提示函》,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摆“问题在基层、根子在省院”的条线问题,一体推进“查、改、治”。广东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同步加强与业务条线沟通,对各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一一“上门”走访,调研了解各条线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建议,并督促各部门做好条线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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