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10日电(吴有强 陈敏)7月4日,三明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近期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规范性文件。党组书记、院长陈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枫院长带领审委会委员一起学习了近期新修订颁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系统学习了出台背景、重点修改内容,深入研判规定修改可能带来的裁判规则变化。
会议指出, 审判委员会集体学习是加强审判委员会自身建设、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要把审委会集体学习作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贯彻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和省法院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要通过集体学习,提升审判委员会委员依法履职水平和专业素养,以学促干,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
会议强调, 中院审判委员会要发挥领学表率作用,紧跟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前沿动态,破除仅凭经验办案的思维惯性,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在全市法院厚植重学勤学善学的浓厚氛围。要熟读精通法律条文、理解立法本意、把握价值导向,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释法说理的能力,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闽法同判”等业务学习和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解纷能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