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清风北京
2025年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薛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薛建华利用担任西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宁市城东区委书记,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5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薛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党性修养,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网络文章,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漠,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对家人失管失教,追求高档消费和奢靡生活;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建华长期担任“一把手”,却放松自我要求,不修私德、目无纪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薛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薛建华决定逮捕。
消息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薛建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清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