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盈亿通和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盈亿公司”)与江苏奥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奥辉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盈亿公司已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3)沪0105民初34461号、上海金融法院(2024)沪74民终 2027 号民事判决书下对债务人黄宝森、黄保根的全部债权及权益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奥辉公司。
现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相关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上述判决书下的还款义务,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江苏奥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501618636000093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061506667
上海盈亿通和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奥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