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省内异地DRG付费正式实施
医保支付确定统一付费标准 患者报销待遇不受影响
每日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兰州市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DRG付费方式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患者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受影响,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DRG付费是基于疾病诊断、治疗难度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对疾病进行分组,并确定统一付费标准的科学医保支付方式。兰州市按照“三个统一”原则(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结算清算、统一审核监管),将省内异地住院结算纳入本统筹区同质化管理。该模式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据悉,此次改革仅调整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参保患者省内异地就医时,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待遇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且可按原有流程正常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责任编辑:任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