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山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7.80元/股调整为7.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4日起生效,本次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价格调整规定
山东高速路桥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83,600.00万元。
根据公司《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6元/股,成交均价为5.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86,3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已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经计算,“山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8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P1 = (P0 + A × k)/(1 + k) =(7.80+5.85×(-0.5483%))÷(1-0.5483%) =7.8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7.80元/股; A为回购均价=5.85元/股(即50,086,372.94元/8,559,700股); k=-本次注销股份数/注销前总股本=-8,559,700/1,560,998,809=-0.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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