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1日,全区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五批55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2件、阶段性办结21件、未办结2件,责令整改6家,立案处罚9家,罚款金额2600元,问责1人。
截至7月1日,全区已对1-25批1201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653件、阶段性办结465件、未办结83件,责令整改202家,立案处罚176家,罚款金额1546590.71元,立案侦查36件,刑事拘留4人,约谈22人,问责36人。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详情请扫二维码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