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锐丹)“作为一名自小在黄河边长大的孟津人,我一直关注黄河的治理情况。近些年,孟津段黄河‘四乱’整治成效显著,湿地生态逐年改善,珍稀物种频频露面,生态廊道一地一景美丽如画,幸福河湖建设卓有成效。”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京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吕妙霞在参加孟津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筏钓平台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跟进监督活动时说。
孟津地处黄河中下游分界点,傍水而生、因水而名,黄河干流途经其7个乡镇、街道,流程59公里,辖区有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5万公顷。近年来,孟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紧依托洛阳市检察院“河洛益心”公益诉讼品牌,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守护河道行洪安全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水资源、高标准农田等各类案件70余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4万余平方米、整治筏钓平台10余个、清除垃圾10万余吨、收缴水资源税和罚款190余万元。
同时,该院依托“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办案机制,对非法捕捞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警示教育,责令当事人增殖放流,向黄河补放鱼苗2万余条;对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进行梳理,针对相关人员未履行补种树木义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补种通知书115份、补种树木7000余株。此外,该院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智库”作用,探索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以“诉”的刚性促进黄河文化遗产和矿产资源得到保护,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吕妙霞还了解到,孟津区检察院与沿黄的新安、济源、孟州、巩义、温县等地检察机关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等,携手应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共性问题,协同推进大治理。
吕妙霞说,作为一名检察联络员,将积极主动投身于法治建设,为检察工作献言献策。她希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黄河案件,担负起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唱好新时代黄河保护“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