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全生产司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现发布2025年第二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一、大连安泰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3月28日,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核查认定大连安泰化工有限公司存在超出购买许可品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指导标准(2024年版)》序号4行政处罚第6子项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移交的《线索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对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9吨粉状乳化炸药存在质量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四川省宜宾威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5月13日,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现场核查认定四川省宜宾威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煤矿许用型电子雷管及配套起爆器不符合《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的规定,存在不需下载使用密码即能起爆的质量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细则》第3项第3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