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专稿(庄自修/文)
近期多位艺人解约或被传即将解约。赵露思、成毅、王一博、鞠婧祎等都在其中。
流量艺人的合约变动向来难寻和平轨迹,矛盾一旦摆上台面,往往逃不开统一“剧本”:艺人或粉丝控诉公司“资源倾斜不均、过度压榨”,经纪公司则指责艺人“走红后忘恩负义、违背契约”,双方各执一词,搅动舆论场。
艺人解约或合约到期不续约,在内娱早已不算新鲜事,但此番集中爆发的“出走潮”,核心症结在于行业权利关系的悄然洗牌。
这场风波的背后,既是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地位重构、合作模式的全面升级,更是内娱行业规则与合约条款适配市场发展的必然迭代。
1.0新变局
在头部艺人解约纠纷中,签约年限、收益分成往往是不可忽视的争议点。
经纪人黄贝坦言,早先头部经纪公司行业地位强势、资金实力雄厚,会为艺人,尤其是新人与腰部艺人做长线发展规划,同时投入大量培训资源,而这类投入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收益回报,因此彼时的经纪合约期限普遍偏长,8 年、10 年是主流签约年限,15 年、20 年的超长合约则十分少见。
“只有从艺人未成年阶段就开始合作的,才会出现超长合约的情况。” 黄贝补充道,即便如此,艺人的未成年阶段与成年阶段也会签署不同版本的合同,并非一次性敲定长期合约。
分成也因人而异,“成熟艺人签过来,一般是四六或三七,新人的话,基本上公司拿九,艺人拿一。”
有人觉得新人的分成比例过于苛刻,但黄贝认为这一规则有其合理性:“纯新人的话,公司要花钱配团队、推资源,人工和运营成本都不低。发一条微博、抖音要投数据,找宣传、谈合作也都是开销,有时候新演员一部戏才挣三五万,远远覆盖不了这些运营成本。”
不过,随着媒介传播渠道的迭代,艺人走红路径发生巨大变化。
“以前还能拿钱砸出点成绩,现在根本不行,数据大多都是虚的,媒介渠道又比以前多太多,同样的钱分摊到各个渠道,效果被大大稀释,经纪公司想捧红新人的难度也陡增。就算公司使劲喂资源,艺人也未必能红,反而有时候一个角色就能让艺人火起来,这真的看命、看角色。”黄贝坦言。
娱乐法律师肖琼在处理艺人相关案件时也发现,如今艺人的话语权大幅提升。
“早年艺人没有媒体资源,纯靠公司打造。现在艺人自有社交账号就是资源和资产,走红的渠道更多、速度更快,有了谈判筹码,不再完全依附公司。”肖琼说道。
双方话语权的转变,间接推动了经纪合约细则的迭代。
签约年限上,灵活性显著提升。肖琼表示:“现在的经纪合约年限更多采用 N+N 形式,2+2、4+4 都有,没有固定标准,不同公司和艺人能谈出很多版本。”
经纪权限的划分也愈发多元。
肖琼透露,早年艺人多与经纪公司签全约,分约罕见。如今行业赛道细分,有的擅长推影视资源,有的深耕 MCN 运营,艺人也将不同板块权限分约,经纪范围划分更细致。
经纪公司对艺人的把控,也整体趋于宽松。以网友关注度较高的艺人社交账号管理权为例,黄贝透露,其所在公司并不会收缴艺人的社交账号,大多由艺人自主运营,只有艺人觉得打理账号麻烦时,公司才会派工作人员代发。
在社交账号管理权这一问题上,黄贝还有个有趣的发现:“大部分女艺人会比男艺人更在乎账号运营权,更愿意自己管理,因为女艺人天生敏感,十分看重外界的评价,而男艺人更注重利益导向,对舆论相对无所谓。”
比如同样被爆私生活问题,男艺人只要事情未公开,情绪基本不会受太大影响,女艺人则会显得诚惶诚恐。
“不过随着网络舆论审判日趋严格,如今大部分艺人的账号内容,都已经由工作人员统一代发了,只是发之前会跟艺人确认一下”。
2.0解约三因:钱、资源、关系
艺人话语权的提升,对经纪合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旦双方无法适配,就可能走到解约这一步。
肖琼直言,艺人解约的主要三个原因无外乎钱、资源和合作关系: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如公司拖款、分成及结算节点存在分歧;其次是职业规划相悖且无法调和,最后则是艺人与公司团队合作产生摩擦、不满公司的公关危机处理方式等矛盾。
黄贝还发现,过往艺人解约中男女诉求差异明显:女艺人更在意自身情绪是否被顾及,同时希望参与到事业的各类事务决策中;男艺人则更看重核心决策权和利益分配。
黄贝分享了一则女艺人解约案例,她接触后发现艺人本人接地气、情绪稳定,反而是其身边工作人员以 “维护艺人” 为由做出不当举动,最终引发诸多沟通问题。比如舞台彩排本是必备环节,工作人员却称无需彩排,最后还是艺人觉得不妥,主动到场完成彩排。
在黄贝看来,若仅仅是因为对分成不满,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实现共赢。
“经纪合约中一般都设有分成调整机制,比如前两年按固定比例分配,当艺人为公司创造的营收达到一定数额后,双方就可以重新商谈分成。”黄贝说道。
前艺人宣传小缇也透露了相关行业案例:一位当红女艺人靠公司古偶资源站稳脚跟,初期约定三七分成,走红后虽合约仍有两三年,她就通过重新协商分成实现双赢局面。
而面对要解约的当红艺人,经纪公司首选也是谈判,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分成比例、让艺人成为股东、为艺人匹配所需的发展资源等。若确实无法再为艺人发展提供支持,少数公司也会选择好聚好散。
不排除部分公司会采取一些手段应对艺人的解约或到期不续约,“轻则要求艺人在合约到期前一两年按公司要求拍摄三部戏再走,重则对艺人进行雪藏,或拿出轨、税务、不敬业等负面新闻牵制艺人。”小缇说道。
不过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提升,肖琼指出,艺人们的“恐诉”心理大幅弱化,也不再惧怕所谓的“天价违约金”。
肖琼指出,业内确有经纪合约设有 “天价违约金”,但该条款在司法审判中并非绝对有效。法院判决也不会单一依据合约约定,违约金过高会依法调低。公司若主张赔偿,还需举证证明投入为艺人发展产生。
黄贝补充,违约金核定有时也会参考艺人实际收入,头部艺人收入高,违约金自然偏高。不过,不少艺人核心收入并非拍戏,而是品牌代言、短视频平台的商业广告合作。
小缇也印证了这一点,她透露一位受男粉喜爱的 95 后女艺人,虽非头部,但短视频粉丝量高,单条商广收入可达 120 万,还曾一度不愿拍戏,只想专注短视频商业变现。
如果仅仅只是对分成不满,黄贝更推荐艺人通过协商提高分成比例,而非解约。
“自己开工作室,养人、做决策的成本都不低,大小事大概率都要艺人亲自参与,不仅格外琐碎,还容易变成一言堂。” 黄贝坦言,尤其是男艺人,常涉足潮牌、音乐、粉丝运营等多领域,方方面面都需要专业团队推进;而背靠公司有各部门分工协作,若选择单干,看似能拿到更多分成,却要独自承担所有团队运营成本,其实并不划算。
3.0进阶
随着行业不断发展,经纪合约的制定也愈发完善,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合约内容和签署对象两大方面。
首先是合约内容的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早年间平台定制剧的合同,10页就能搞定,现在动辄三四十页。新增的条款都是对应着行业过往出现的各类“事件”,每一条都是为了弥补此前的合同漏洞。”肖琼如是说。
黄贝对此也深有同感:“以前的合同里不会提及艺人作风相关问题,现在道德、风险类条款已是必备项。影视合约中还会明确影视费用的宣传占比,敲定艺人言行引发舆情后的赔偿比例,同时把短视频、短剧这些新兴领域都纳入合约范畴,合作平台的宣传要求、相关分成比例,也都会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其次,经纪合约的签署对象也发生了明显转变。
“稍有知名度的艺人,不再与经纪公司深度捆绑,反而更倾向于开设个人工作室,直接和导演、casting团队,或平台合作。这类合作模式下,对方仅负责推影视资源,不会干涉艺人宣传工作,艺人只需按约定完成分成即可。”黄贝表示。
黄贝表示平台现在是很多艺人签约合作的优选,“影视行业遇冷时,艺人核心诉求是获得拍戏机会。传统经纪公司要么资源有限难以推进项目,要么一年也开不了几部戏,甚至部分项目还需依靠艺人名义才能过审立项。而平台方可以承诺每年提供多部S+级项目,精准匹配艺人需求,因此成为艺人签约的优先选择。”
未来随着短剧行业迅速崛起,手握短剧资源的公司或将更受艺人青睐,艺人的合作模式与职业选择也将更加多元。
不过,行业模式的新变化,也带来了新的合作风险。
“比如当下比较流行的分约模式,艺人将影视、商务、音乐等不同业务分开签给不同公司,好处是各合作方各有所长、专业度更高,坏处就是一旦艺人遇到负面舆情,各公司之间很容易互相甩锅。”黄贝直言。
对比早先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合作模式,黄贝坦言,如今的合作形式确实更多元、更灵活,但归根结底,双方的谈判结果还是要看各自的实际条件。
“经纪公司签新人,首要考察颜值,再看是否科班出身;而艺人考察合作公司,关键则看对方是否有专属团队负责自己。否则就算签约了大公司,若一个经纪人要带多个艺人,新人很难分到优质资源。”
针对新人演员,肖琼也从法律层面给出了核心建议:“签约前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审核合同,律师能帮忙梳理条款、讲清权责,避免艺人糊里糊涂签了不利合约。娱乐圈里不少人重感情、讲信任,很少让律师把关,容易轻信口头承诺,殊不知任何约定只有落到纸面,才是后续发生争议时的核心依据。”
她还特别提醒新人,签约时要重点关注这几点:一是合同期内的核心义务,明确自身的责任边界;二是经纪范围的具体划分,避免后续产生权限纠纷;三是违约责任条款,看清违约认定标准、违约金数额及解约具体条件。此外,知识产权分配、自媒体账号归属这类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也需要格外留意。
(文中小缇、黄贝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