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厦门市户籍国外旅居迁入入学标准 厦门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
创始人
2025-05-29 02:01:24

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凡在同安区、集美区、杏林区及海沧台商投资区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在本市购买二手住房,不能在本市落户。

  第九条 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且在《规定》实施前向公安机关申办户口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办理落户。

  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尚无法在《规定》实施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向公安机关申办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一)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二)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十条 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一名实际居住在本房屋的产权人按规定办理常住户口,其他产权人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福州市政协、市纪委创新开展“政... 市政协、市纪委创新开展“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 让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今年以来,福州市政...
鼓楼区评出十大智能体 AI点亮... 近日,鼓楼区优秀智能体评选结果揭晓,经过两轮严格评审,10个智能体从65个参赛案例中脱颖而出。这些智...
广东一男上司为泡女下属偷拍其洗... 12月8日,记者从佛山顺德区乐从镇派出所获悉,一男上司为强迫女下属与自己发展婚外情,竟然暗中潜入公司...
黑龙江老年公寓火灾 黑龙江巴彦... 黑龙江老年公寓火灾 黑龙江巴彦县安泰敬老院着火原因调查中12月7日9点30分许,黑龙江省巴彦县安泰老...
河北邱县艾广栋在村支书艾连坤家... 2图为村支书艾连坤的家,据村民介绍地上的黄色渍迹就是艾广栋喝农药时撒出的残液。孙逸桦摄2图为艾广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