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原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德智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德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德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
2024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徐德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3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徐德智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徐德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德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德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德智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谢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