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刘文利)“多亏有了这次‘圆桌调解’,为我解决了一件大事儿,让我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日前,一起工伤事故的受害人王某握住法院干警和调解人员的手,说出了一番肺腑之言。当天,雄县人民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法官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一起组织召开“圆桌调解会”,合力破解了这一劳动争议疑难案件。
前不久,雄县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案件:某建筑公司承包了雄安新区某建设项目,并与王某签订合同,由王某在项目中担任砼工。不幸的是,王某在施工过程中摔伤,经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认定王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向雄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建筑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6万余元。然而,该公司对裁决书不服,向雄县法院提起诉讼,以王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请求法院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伤残补助金。
“一方面是法律规定,一方面是急需补助金进行进一步治疗的受害人,这一矛盾必须尽快解决。”形成这一认识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劳动仲裁部门、调解组织进行联系。为尽快推动纠纷解决,实现案结事了,法庭启动“裁审调一体化”解纷模式,决定组建“1名法官+1名仲裁员+1名专业调解员”联合调解小组,召开“圆桌调解会”,由法官主导,调解中心专业调解员提供前期调解情况以及行业惯例数据,仲裁员分析仲裁中调解失败的原因,共同找出症结并重新制定调解方案。
“圆桌调解会”按照既定方案顺利进行。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仲裁员与调解员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再次对该建筑公司和王某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和工作人员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分期支付王某伤残补助金13万余元。“解决了这一疑难纠纷,我们企业也能轻装上阵,继续推动建设工作!”在调解现场,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看到握手言和的双方当事人,大家都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雄县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的负责人介绍说,为解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及企业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他们创新打造劳动争议“裁审调一体化”这一解纷新模式。通过“圆桌调解会”,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高效化解矛盾,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还为企业营造了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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