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5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力斯汽车已完成战略投资者引入,并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公司仍为赛力斯汽车控股股东,并实际控制赛力斯汽车。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增资概述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力斯股份”)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对赛力斯汽车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力斯汽车已在前述增资额度内引入战略投资者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光曜致新汇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等投资者分别向赛力斯汽车投资人民币10亿元、10亿元、5亿元、5亿元、2亿元、6亿元、2亿元、5亿元、5亿元,合计人民币50亿元(以下合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与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对赛力斯汽车11.2亿元的投资,属于同一轮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力斯汽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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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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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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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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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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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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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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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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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光曜致新汇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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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资定价依据
参考与潜在战略投资者接触时点(2024年8月)的二级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子公司流动性折价等因素,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增资的价格为人民币9.0361元/1元注册资本。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
2、本次增资方案
投资者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赛力斯汽车新增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赛力斯汽车的资本公积。
3、交割条件
3.1 赛力斯汽车、赛力斯股份签署、交付或履行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文件所述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同意和批准(如有)已经取得并维持完全有效;
3.2 投资者已取得对于本次增资的全部必要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为免疑义,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本条已满足);
3.3 赛力斯股份及其他股东已放弃对本次交易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和/或优先购买权,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5、协议生效
由赛力斯汽车、赛力斯股份及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赛力斯汽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关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加入协议》
赛力斯股份、赛力斯汽车及国开制造业基金于2024年12月签署《关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本次投资者通过与赛力斯股份、赛力斯汽车签署《关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加入协议》(以下简称“《加入协议》”)加入《股东协议》,享有和承担《股东协议》项下的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协议》及《加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权利
1.1 转让限制: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将其持有的赛力斯汽车股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未经赛力斯汽车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其持有的赛力斯汽车股权转让给赛力斯汽车或赛力斯股份的竞争对手或其关联方。
1.2 投资者持有赛力斯汽车股权期间,赛力斯汽车应尽最大努力在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8%。
1.3 退出及转让安排:
(1)投资者有权提出换股:于2025年12月31日后,任一投资者可以发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通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等要求确定公允定价依据,交易价格最终由各方参考公司届时投资者认可且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制度要求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整体价值对应的价格(“评估价格”)、同行业相关可比交易、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2)赛力斯股份有权提出现金收购:本次增资交割日后,赛力斯股份可以提出以现金方式收购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赛力斯汽车股权。收购价格按投资者的投资款项加上每年不超过6%单利所计算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者在持有赛力斯汽车股权期间实际已经累计取得的分红;
(3)定向减资:若赛力斯汽车发生丧失开展经营所必需的重要资质等重大不利变化,则投资者有权在知晓发生前述情形后的6个月内向赛力斯汽车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赛力斯汽车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回购投资者所持有的赛力斯汽车全部或部分股权。
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3、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贸仲”)仲裁。
4、协议生效
由赛力斯汽车、赛力斯股份及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赛力斯汽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后生效。
四、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赛力斯汽车已收到本次增资的投资款,并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赛力斯汽车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5322452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远川
注册资本:1,063,727.9999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福生大道229号
成立日期:2012年9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研发及相关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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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赛力斯汽车资本实力,助力战略纵深布局,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力斯汽车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因本次增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