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近日发布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法律意见书。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因2024年业绩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回购注销历程回顾
2021年12月30日,太钢不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2年5月6日,公司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此后,公司陆续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完成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等程序,并于2022年5月19日向281名激励对象授予36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9元/股。
自2022年9月起,因部分激励对象退休或岗位调动等原因,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5月19日,因2022年业绩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公司回购注销1232.9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553.11万元。2024年5月17日,因2023年业绩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公司回购注销116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286.42万元。
本次回购注销详情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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