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一弛)6月22日,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举办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活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有关同志作专题报告。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会员企业代表等230人参加活动。
市人社局围绕高技能人才“引才、育才、留才、用才”四方面,聚焦全市技能人才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市司法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聚焦“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重点介绍沈阳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参加活动的市工信局有关同志表示,将以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同志聚焦加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和改革发展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与会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本次活动犹如‘及时雨’,回应了我们的重要关切,坚定了我们继往开来谋新局、奋力笃行建新功的信心和决心。”市江苏商会党支部书记王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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