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事宜。
因激励对象离职,16.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2025年6月5日,意华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这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9,000股(即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股本与注册资本双降,债权人获45天申报期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意华股份总股本将由194,049,696股(即1.94049696亿股)减少至193,880,696股(即1.93880696亿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94,049,696元人民币减少至193,880,696元人民币。
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申报债权可采用信函或现场方式,申报时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的工作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00 - 16:00 。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同类型债权人还需按要求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且均需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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