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3日,ESR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ESR”)与MEGA BidCo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方式将ESR私有化,并建议撤销其在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该私有化提案已获得法院批准,预期协议安排将于2025年6月30日生效。
根据公告,协议安排的生效条件包括条件(d)至(g)需达成后,方可实施。购股权要约及奖励提案将在协议安排生效后成为无条件。股份预期将于2025年7月3日下午四时起撤销在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详细的时间表如下:协议安排记录日期及购股权记录日期均为2025年6月23日;选择时间(递交选择表格的最后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四时三十分;递交购股权要约接纳表格的最后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四时三十分;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购股权失效日期同样为2025年6月30日;公布生效日期、撤销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地位及购股权要约之结果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或之前;预期撤销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下午四时;寄发协议安排项下现金权利支票等最后时限为2025年7月10日或之前。
ESR董事会成员及要约人董事会成员均对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并确认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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