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
中国式的五年规划(计划),充满了治国理政的大智慧,具有一系列重要特点。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所有五年规划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并由党的中央全会甚至党代会通过有关建议。“一五”计划是由中央主持拟定的,其草案由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周恩来所作关于“二五”计划建议的报告,是由党的八大正式通过的。改革开放以来,都是由中央负责制定关于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全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国务院按建议要求完成规划编制,这已成为基本的规范。
第二,坚持依法治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的职权之一,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所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央提出建议后,由国务院负责完成编制,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批准实施。每一届全国人大,都要审议一次五年规划。每一年的全国人大会议,还要以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方式,审议五年规划每一年的进展和年度安排。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所有规划都是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最初的任务是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现在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每一个五年规划,都包含着大量民生指标、民生工程、民生举措。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都是通过一个个五年规划得以提升的。
第四,坚持实事求是。“二五”计划曾经因冒进和浮夸而未能执行。其他五年规划(计划),基本上都是实事求是制定的。实践告诉我们,任何规划都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精确的计算,客观估量5年中应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有半点虚假和夸大。如有形势变化,规划的某些内容还要及时调整。具体到每个项目和工程,都要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加以实施。
第五,坚持整体谋划。所有的五年规划都是着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制定的,具有鲜明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必须根据国家发展的战略需要,统筹平衡各地区、各领域、各方面的关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在动态中实现综合平衡。规划中的很多内容,都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必须总揽全局、精心谋划,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第六,坚持改革创新。五年规划(计划)本身是从苏联学来的,但又糅合了中国的国情和治国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五年规划(计划)不断改革。“六五”计划第一次将“国民经济计划”改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随后逐步将计划区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改革开放的所有重大措施都会在五年规划(计划)中体现出来,并推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第七,坚持长短结合。在中国的规划体系中,主体是5年,但很多五年规划还延伸到10年或15年的远景规划目标。如“十四五”规划同时伴有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更长远的战略甚至贯通30年、50年、70年、100年。具体执行中,每一年都有年度计划。每一个五年规划,都必须把长远目标、阶段任务统一于一个整体中。
第八,坚持扎实推进。所有的规划一旦批准,就必须坚决执行。很多内容都要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党中央和国务院会制定所有任务的分解方案,有的制定相应政策,有的制定实施方案,有的落实工程项目,有的采取必要措施。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进行期中检查,计划期满后进行必要的总结。 (郑道辑)